法学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
文档正文
法学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
一、培养目标
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培养主线,遵循法学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,针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,培养“德法兼修,明理笃行”的应用型、复合型法治人才。
二、毕业要求
(一)政治素质: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、民族观、国家观、文化观,对伟大祖国、中华民族、中华文化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,具有强烈的中华民族归属感、中华文化认同感、伟大祖国自豪感,和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使命感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,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 (二)综合素养: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;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。 (三)专业能力:掌握法学基本原理,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,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、法律术语、法律思维、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。具有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。
三、学制、总学分和学位授予
学制:2年
总学分:62 学分
学位授予:法学第二学士学位
四、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
本科专业教育和实践环节两个阶段。专业教育阶段,开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,必修41学分,选修10学分。实践环节主要开展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,合计11学分,为必修。
培养阶段 类别 学分设置 修读性质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专业教育 专业必修课 41 必修 738 693 45 专业选修课 10 选修 / / / 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 9 必修 / 社会实践 2 必修 / 总学分 62
五、课程设置和修读建议
(一)专业教育
- 专业必修课共开设 15 门课程, 40 学分
课程清单如下:
- 专业选修课程
专业选修课可在以下课程选修10学分:
(二) 实践环节
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。
- 专业实践
专业实践包括学年论文(设计)和毕业论文(设计),必修9学分。
注:法律实务训练为审判实务或法律诊所,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种,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。
- 社会实践
社会实践包括专业社会实践、学术讲座报告、参加志愿者服务、文体活动等,必修2学分。